智通财经APP讯,长虹美菱(000521.SZ)发布公告,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12月9日、12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长虹集团的《关于长虹美菱股价异动征询函的复函》,内容如下:公司不存在涉及长虹美菱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长虹美菱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买卖长虹美菱股票行为。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且对长虹美菱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