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招金矿业(01818)公布,于2020年11月30日,该公司与招金银楼开发签订收购买卖协议,该公司拟向招金银楼开发收购招金大厦及相关资产,代价为约人民币4.41亿元。招金大厦及相关资产包括位于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8号的招金大厦专案主楼房屋建(构)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连同建筑物内低值易耗品。
同日,公司与招金银楼签订出售买卖协议,该公司拟向招金银楼出售收购招金矿业原办公楼及相关资产,代价为约人民币7204万元。招金矿业原办公楼及相关资产包括位于山东省招远市金晖路299号的房屋建(构)筑物和设备类资产、低值易耗品,连同对应土地使用权。
公告称,收购招金大厦及相关资产能够对公司在招远市现有办公场所进行适度集中,提升公司办公环境,缓解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提高企业整体形象,为公司未来发展保有余量。
出售事项与前述收购事项系一系列交易,在收购招金大厦及相关资产之后,招金矿业原办公楼及相关资产将闲置,出售事项将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
出售事项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持有招金矿业原办公楼及相关资产。预期该公司将取得出售收益约人民币2700万元(为税后收益)。
于本公告日期,山东招金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故亦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招金银楼分别由山东招金及招金精炼持有40%及60%股权,而招金精炼是山东招金持股80.5%的控股子公司。招金银楼开发为招金银楼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招金银楼及招金银楼开发均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