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泰和新材(002254.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日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2.5亿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