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泰和新材(002254.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子公司”或“民士达”)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智通财经APP讯,泰和新材(002254.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子公司”或“民士达”)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