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镇(01278.HK)21日发布公告回应了新交所就公司2015年年报相关内容进行评论的要求。
公司称,基于集团建立和维护的内部管控及风险管理框架和体系、审计师的工作、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及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保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截至2015年12月31日集团内部系统分管控,包括财务、运营、合规性及信息技术风险是充分有效的。
公司还认为,这与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资产及运营具有相关性和重要性。
此前,新交所要求公司就2015年年报所指的“公司内部管控,包括财务,运营,合规性及信息技术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