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拟斥资2.82亿元收购广州两间物管公司67%股权 正考虑可能分拆物业管理业务独立上市

21142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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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公布,于2020年11月23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直接全资附属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地铁环境工程的67.0% 股权及广州地铁物业管理的67.0%间接实际股权(透过广州地铁环境工程于广州地铁物业管理的股权间接持有),两间公司均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总代价为约人民币2.82亿元(包括应付税项人民币500元)。

同日,目标公司与广州地铁订立框架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规管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据悉,广州地铁环境工程主要从事广州地铁在中国广州拥有、营运及管理的列车停放处的绿化设施养护和租摆服务;广州地铁在中国广州拥有、营运及管理的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的清洁和卫生服务;收集及配送火车票;及其他商业物业绿化设施养护和租摆服务以及清洁和卫生服务。

广州地铁物业管理主要从事为上述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及中国广州的住宅物业及商业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清洁和卫生服务,以及安保服务)。

公告称,该集团一直实施“轨交+物业”业务战略,并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地铁沿线的优质土地储备。该集团相信收购事项将会为其物业管理业务带来新机遇,从而进一步推动该业务战略。目前,集团的在管物业组合主要包括住宅物业和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和购物中心,而收购事项将扩大在管物业类型,将现有的在管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注入集团的在管物业组合内。凭借目标公司于管理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的过往经验,预期于完成收购事项后,集团将能够在开始积累营运和管理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的经验时参与类型相近物业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程序,从而壮大集团业务组合以及进一步扩充物业管理业务的地域覆盖范围。此外,相信收购事项产生的协同效益对集团与广州地铁的业务合作有益,从而有利于可能分拆。

此外,公司正考虑可能分拆集团的物业管理业务并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倘公司进行可能分拆,则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其将构成公司的分拆,且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亦将为公司视作出售物业管理业务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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