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盛虹(000301.SZ)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止。
公告显示,套期保值的商品品种为原油、对二甲苯(PX)、石脑油、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商品、成品油等商品交易合约。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更好地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经营效益,降低生产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