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于2020年11月16日,公司附属安徽协鑫新能源及公司附属苏州协鑫新能源(作为该等卖方)与徐州国投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首批该等购股协议。根据首批该等购股协议,相关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向买方出售分别于宿州协鑫光伏电力、淮北鑫能、合肥建南及合肥久阳的90%股权以及于砀山鑫能的67%股权。
该等目标公司拥有位于中国的6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174兆瓦。
据悉,宿州协鑫光伏电力由安徽协鑫新能源全资拥有。砀山鑫能由苏州协鑫新能源及砀山县乡村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独立第三方)分别拥有67%及33%股权,并为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间接附属公司。淮北鑫能由安徽协鑫新能源全资拥有。合肥建南由苏州协鑫新能源全资拥有。合肥久阳由苏州协鑫新能源全资拥有。
于交割日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且该等目标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纳入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预计为约4.6亿元,而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公告称,交易完成后,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负债将下降约9.19亿元。同时,该等交易所得现金约4.6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按协鑫新能源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计算,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0.5%,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于完成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买方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协鑫新能源与买方正积极推进其他批次的出售事项,双方计划在不久之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事宜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