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粤海置地(00124)发布公告,于2020年11月13日,集团及粤海控股集团订立若干该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有关粤海控股集团向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江门“粤海壹桂府”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物业服务协议的年度上限:由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为人民币100万元;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500万元。
深圳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2021年度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2日止期间的年度上限分别为10万元、100万元及4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