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集团(01638)12月19日晚间发布独立调查报告,针对早前存在争议的2014年度报告中的六项审计事项披露调查结果。
智通财经了解到,2014年11月,因其创始人郭英成卷入深圳落马高官蒋尊玉案,佳兆业房源被限制交易,公司现金流枯竭、陷入债务危机。
2015年2月,佳兆业集团前核数师普华永道提出6项审计事项,要求董事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根据普华永道的要求,佳兆业集团董事会于2015年4月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独立调查。因不能签发财报,佳兆业2015年3月31日停牌至今。
公告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关于前核数师普华永道提出审计事项1、2、3、5的相关事宜,独立调查结果显示,佳兆业集团前雇员在财务记账的会计处理方式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环节,目前公司已经按正确的会计淮则,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完善。佳兆业集团有望在2017年1月发布业绩报告。
第二,关于审计问题4提到的出售东莞及惠州项目公司事项,针对普华永道此前提及该项交易亏损事宜,独立调查结果显示,佳兆业集团并未因该出售及取消交易事项蒙受任何损失,独立调查委员会亦表示不需要针对该事项采取任何措施。
第三,关于审计问题6提及的物业项目被限制事宜,公司与所有债权人均已达成和解,佳兆业旗下的项目已全部解封。
公告中称,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公告。
不过,据网易房产消息援引“开发商供稿”显示,此次公告意味着佳兆业集团复牌之路迈出重要一步,复牌进程正加速推进,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恢复股份交易。
鉴于佳兆业集团有望在2017年1月发布业绩报告,业界对此解读为,佳兆业最快将于2017年1月复牌。
调查报告中的一些细节值得重视。报告中称,该集团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订立了41项借款协议,总贷款融资额为人民币352亿元。根据富事高的主要调查结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来自上述41项借款协议的未偿还负债约为人民币308亿元。但这308亿元未偿还负债在2014年的会计记录中错误分类,以至于:138亿元被记录为其他应付款项;约44亿元记录为权益;约82亿元款项则在往年度错误分类为其他应付款,而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重新分类为短期/长期债务;另外有44亿元的款项没有入账。
富事高发现,集团若干前雇员精心策划企图隐瞒该41项借款协议,包括制作虚构协议及文件、巨额的不恰当及未经授权付款等。其中,虚构协议及文件营造了假象,令人以为部分来自41项借款协议的资金约人民币154亿元乃源自充作向多名第三方买方出售若干物业项目而佳兆业所收取的现金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