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路畅科技(002813.SZ)发布公告,公司生产的部分车载产品中含有DVD零部件,但DVD的核心技术和标准为国外企业掌握,DVD领域中的外国专利拥有者也相继组成了若干收费组织。2002年至2004年期间,部分专利收费组织与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原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了相关协议,中国企业向国外每出口一台DVD,需向上述部分专利收费组织支付一定金额的专利使用费。
据悉,公司于2011年起先后与上述DVD专利许可收费公司:法国汤姆逊公司(THOMSON Licensing(S.A.S))、日本东芝公司(Toshiba Corporation)、美国杜比公司(Dolby Laboratories Licensing Corporation)、美国安牌可公司(MPEG LA,LLC)、美国稳瑞德公司(One-Red,LLC)签订了DVD 专利许可使用协议,对公司销售的含有DVD的产品支付相应的专利许可使用费用。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所有销售出去(包含内销和外销)的含有DVD的产品均计提了专利许可使用费,自2011年至2016年累计计提了2751.61万美元。在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公司依约从上述计提的专利许可使用费中向上述专利许可收费公司缴纳了专利许可使用费, 截止2017年度, 公司累计支付了专利许可使用费348.84万美元,现存余2402.77万美元。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聘请了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进行了咨询,针对“为支付DVD专利许可使用费计提的应付款项是否需要支付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问题,出具了《法律咨询意见书》,得出以下结论性咨询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公司计提的DVD专利许可使用费“应付款”2402.77万美元现无须支付。
此外,公司本次拟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2402.77万美元,计入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02.77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