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赛特(00153)公布,于2016年12月16日收市后,公司全资附属赛特资本与卖方及目标公司订立购股协议,据此,赛特资本以4954.4万港元向卖方收购目标公司经扩大的股本约9.17%,由公司发行约8894.79万股代价股份支付。
同时,赛特资本亦认购由目标公司配发及发行的认购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经扩大的股本约2%,认购价为700万港元,将以现金支付。
于上述完成后,赛特资本将持有目标公司11.17%的权益,目标公司不会成为公司附属公司。
公告显示,目标公司(火蝎有限公司)由卖方拥有,目标集团于广州转让事项完成前主要于中国从事互联网平台的投资、开发、管理与顾问服务,包括提供飞机、船艇、汽车现货互联网交易平台及相关配套服务。
完成广州转让事项后,通过广州增信进行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应用及技术研究。于公告日期,有关广州转让事项的协议经已由广州增信四名个人股东及火蝎管理订立。
于公告日期,广州转让事项仍未完成。董事并不预期完成广州转让事项会有任何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