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阳科技(688299.SH)公告,公司就先前发布公告称,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丽”)于2019年10月以公司侵犯了其拥有ZL200780040088.8号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支付侵权赔偿金2660万元,公司针对上述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上诉。
公告显示,东丽和公司一致同意撤回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相关专利的未决争议、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公司也有意向从东丽获得东丽合法拥有的中国专利CN200780040088.8(专利发明名称: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以下简称“本专利”)的许可,东丽愿意基于合作协议的条件将本专利的许可授予长阳,经双方一致协商,于近日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自签署日生效。协议双方同意本许可的许可费为人民币500万元(包括预提所得税)。
该公司称,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加强合作,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