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燃气(01083)拟向上海燃气增资47亿元 实施拟议南向认购实现相互持股25%

13611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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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港华燃气(01083)及其控股股东中华煤气联合公布,于2020年10月27日,港华燃气与申能集团及目标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订立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深化合作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港华燃气同意以出资人民币47亿元的方式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于交割后,港华燃气及申能集团将分别持有目标公司的 25%及 75%股权。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亿元增至人民币约13.33亿元,而港华燃气余下的出资额人民币 43.67亿元将分配至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

同日,港华燃气、申能集团与目标公司亦订立股东协议,规管(其中包括)港华燃气及申能集团作为目标公司股权持有人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目标公司的营运及管理等事项。

此外,港华燃气与目标公司为了实现目标公司及港华燃气相互持股25%,同意采取若干措施,促进及实施拟议南向认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于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有关其他期间内,目标公司与港华燃气须就有关拟议南向认购事项订立协议,而拟议南向认购事项须待有关协议所载条件订立后,方可生效。倘协议未能于指定期限内订立,深化合作协议将自动延长1年;目标公司及港华燃气须根据深化合作协议下的相关参数透过对等、公平、合理及最大善意评估及磋商协定拟议南向认购事项的估值。

倘拟议南向认购事项未能于深化合作协议项下指定期限内获完成,目标公司及港华燃气将各自就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进行善意讨论及磋商。

据悉,目标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管道燃气的营运,管道燃气基础设施的建设、营运和管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储存,有关燃气的施工材料、用具和设施的销售,有关燃气的质量控制服务以及有关燃气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转让。目标集团员工约 4300 人,拥有燃气管网约 2.5 万公里,燃气用户数约 630 万户。目标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11个月的售气量为 83.7 亿立方米。

申能集团为一间由上海市国资委监管并于1996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申能集团主要从事电力和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基础设施(包括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储存)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投资。

公告称,目标集团主要从事管道燃气的销售及经销(包括管道燃气的采购或生产、燃气管道建设及管道气网的经营),与中华煤气集团及港华燃气集团的业务大致相若。目标集团的管道气网主要位于上海,而中华煤气集团和港华燃气集团的管网目前未有延伸至该地区。中华煤气董事会及港华燃气董事会认为与目标公司的战略伙伴关系将加强港华燃气的业务增长,利润潜力和资产规模,以及华东区的定位和在中国城市燃气市场中的影响力。

目标集团在上海拥有庞大的客户基础,而中华煤气集团及港华燃气集团可因此开发延伸业务的庞大市场及发展潜力。目标集团亦拥有一座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而中华煤气集团亦在江苏省金坛拥有地下盐穴储气库,目标集团及中华煤气集团在华东地区的城市燃气企业可因而受惠于这些接收站及储存资源及区域燃气管道连接,并带来稳定及低成本的天然气供应。中华煤气董事会及港华燃气董事会认为目标集团及中华煤气集团可以在工程、采购、客户服务和其他延伸增值业务领域加深合作,并分享管理知识、人才和营运专业知识的最佳实践。港华燃气和目标集团亦会利用双方的技术人才加强在上海发展智慧能源业务。

鉴于目标集团的现有项目及业务,中华煤气董事会及港华燃气董事会认为,增资可扩大港华燃气集团的客户基础,在目标集团当前营运的项目与港华燃气集团的项目之间産生区域协同效应,可潜在提升港华燃气集团的未来盈利及增加港华燃气集团于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此外,增资亦与长江三角洲的国家发展战略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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