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企业控股(01367)公布,于2016年12月12日,集团自独立第三方收购资本策略伙伴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约为90万港元。
目标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放债人牌照,可于香港从事放债业务,有效期直至2017年11月。然而,目标公司尚未开始放债业务。
恒宝企业控股(01367)公布,于2016年12月12日,集团自独立第三方收购资本策略伙伴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约为90万港元。
目标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持有放债人牌照,可于香港从事放债业务,有效期直至2017年11月。然而,目标公司尚未开始放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