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格林美(002340.SZ)发布公告,为使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10月20日与员工持股平台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盈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乙方”)就拟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或“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7.0217%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予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乙方有意受让标的股权。
同日,目标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丰城发投”)、乐清德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乐清德汇”)、杨潇玥、马怀义、蔡加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康星投资”)、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拓至远叁号”)、深圳市华拓至远陆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拓至远陆号”)、揭阳市和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和润投资”)、厦门兴旺互联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兴旺互联二号”)、章林磊、胡宁翔、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珠海瑞紫”)签订了《增资协议》。本次转让股权及增资扩股后,乙方最终合计持有目标公司5.0931%股权。
据悉,目标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整体估值为15亿元,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合计为1.05亿元。
此外,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后,公司对江西格林美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67.4407%,公司仍为江西格林美的控股股东,江西格林美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影响公司对江西格林美的控制权,对公司及江西格林美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有利。本次股权转让旨在建立、健全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持股员工与公司共担经营风险,共享成长收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江西格林美在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领域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