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01108)公布,于2016年12月8日,公司全资附属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承租人向出租人出售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1亿元,而出租人将在租赁期内将租赁资产回租予承租人。
该租赁资产为用于超薄玻璃生产的成型及辅助设备;于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人结清其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履行完毕其他义务的前提下,出租人应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人民币1元整转让予承租人。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是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生产和经营所需资金,盘活公司资产及优化公司负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