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水晶光电(002273.SZ)发布公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远期结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亿元。交易对手为有外汇远期结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出口业务比重达到50%左右,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市场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