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龙源电力(00916)公布,于2020年9月27日,该公司就成立一家合营企业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签订了《国家能源集团格尔木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公司将以现金对合营企业出资人民币5850万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
其中,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同步出资,出资人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按照项目的工作进度和建设进度要求逐步到位。
公告称,合营企业的业务范围为光伏项目及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管理(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成立合营企业能够充分调动和利用国家能源集团在青海省区域内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发挥该公司在新能源开发领域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青海海西州100MW光伏项目以及其他电力项目。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投资协议的条款乃在该集团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