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亚企业控股(08173)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6日,该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4章已透过其律师就复核决定向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交书面要求。
据悉,此前联交所认为该公司未能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程度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保证其股份继续上市。因此,联交所要求该公司股份停牌,并展开取消该公司上市地位程序。
万亚企业控股(08173)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6日,该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4章已透过其律师就复核决定向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交书面要求。
据悉,此前联交所认为该公司未能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程度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保证其股份继续上市。因此,联交所要求该公司股份停牌,并展开取消该公司上市地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