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公布,于2020年9月11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富川协合新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融资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于上述日期订立下列协议的方式协定该等融资租赁安排:
供应商、承租人(作为原买方)及融资人(作为新买方)订立转让协议,据此,融资人将代替承租人向供应商购买设备I,购买价约为人民币4110万元;及融资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据此,融资人将设备I租予承租人,为期3 年,承租人须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总额约人民币4674万元作为代价,自2020年12月15日起须分12期按季支付租赁款;
同时,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II,购买价约为人民币6190万元,而融资人将向承租人租回设备II,为期3年,承租人须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总额约人民币7085万元作为代价,自2020年12月15日起须分12期按季支付租赁款;
另外,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据此,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III,购买价为人民币2.02亿元,而融资人将向承租人租回设备III,为期3年,承租人须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总额约人民币2.31亿元,自2020年12月15日起须分12期按季支付租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