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天电缆股份(01202)公布,建议出售事项的公开投标已于2016年12月2日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布,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成功以人民币约1.16亿元的代价,从公司收购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的22.5%股权。
于2016年12月2日,公司与买方订立正式协议,据此,公司将向买方出售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的22.5%股权。
买方须于签立正式协议后5个营业日内,将代价(包括已提交的保证金)转交北京产权交易所,并于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出的交易证明后3个营业日内,向公司转让代价。
于进行出售事项前,公司为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持有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的45%股权,而买方亦为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约24.8%股权。
因此,买方被视为集团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联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出售事项构成公司一项关联交易。而出售事项代价超过1000万港元,故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于完成出售事项后,由于公司于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持有的股权将由45%减少至22.5%,故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普天法尔胜合资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