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菱控股(01318)公布,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获联交所致函告知,有关除牌程序第三阶段的复核聆讯将于2017年1月3日举行。
共同临时清盘人须于2016年12月15日或之前提交有关复核聆讯的书面陈辞。共同临时清盘人正在准备该书面陈辞。
股份继续停牌。
格菱控股(01318)公布,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获联交所致函告知,有关除牌程序第三阶段的复核聆讯将于2017年1月3日举行。
共同临时清盘人须于2016年12月15日或之前提交有关复核聆讯的书面陈辞。共同临时清盘人正在准备该书面陈辞。
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