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深圳特区报”。
在自然资源部支持下,深圳将率先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路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住宅、分类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等一系列改革,以更大的土地改革权限下放,更强的产业和居住空间保障,充分发挥“双区叠加”优势。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助力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意见提出,自然资源部支持广东和深圳,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关试点、不动产登记、土地只征不转以及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等九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中包括,支持深圳取得相关法律授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可探索按规划期实施总量管控模式;支持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公园绿地内的建设用地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管理新机制;探索通过出让合同约定土地闲置费的收取标准,以及违约条件下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操作方法;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操作路径;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类保护利用新模式。
自然资源部强力支持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加快改革探索,相关措施同时也适用于深圳。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阶段,支持广东和大湾区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合理优化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等。
鼓励支持各类试点,包括深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探索“只征不转”等扩大生态空间的实现路径,支持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住宅,分类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等。
建设用地方面,支持探索建立省域内的建设用地交易机制。探索建立全国性的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支持探索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分层供应政策等。不动产登记方面也将向港澳法人、港澳银行进一步释放优化营商环境的红利。
目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抓紧制定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审定后实施。
(编辑:李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