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旺旺(00151)发布公告,鉴于现有豁免中有关实际购买部分将于2016年11月25日到期,公司已申请并获证监会进一步豁免,使主要股东蔡衍明免于履行(倘无该豁免,须将履行)因彼于2016年11月26日起直至2016年股份购回授权到期日止期间内,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最多2.5股股份而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进一步豁免的授予乃基于蔡衍明及其子女构成一组一致行动人士,且该组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公司多于50%的已发行股本,而蔡衍明为该组一致行动人士的领导人,惟获授予进一步豁免并不一定表示蔡衍明将购买任何股份,或公司将行使2016年股份购回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