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01108)公布,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全资附属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潜在融资租赁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考虑及批准。
根据融资租赁安排,承租人将向出租人出售其超薄玻璃生产线部份零部件及设备,而出租人将在租赁期内将租赁资产回租予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将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租赁资产,并向出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计划融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租赁利率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
租金将由承租人于租赁期内分12期于每季度支付予出租人。于租赁期届满后,在承租人结清其于融资租赁安排项下的全部租金及履行完毕其他义务的前提下,出租人应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人民币1元整转让予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