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美东时间6月4日,晶科能源(JKS.US)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了一项对该公司有利的最终裁定,认定晶科能源的产品没有侵犯韩华新能源(HQCL.US)的专利。
据悉,2019年3月,韩华新能源对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集团发起ITC第337-TA-1151号调查,指控上述公司侵犯了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
行政法法官在4月份根据详细的专家证词分析得出初步裁定,认定晶科能源的产品没有侵犯韩华新能源的专利。这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当地时间2020年6月3日发布的最终裁定是一致的。
晶科能源首席执行官陈康平表示:“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定,印证了我们从始至终十分清楚的事实:我们的产品没有侵犯韩华的专利。”
陈康平补充道:“从一开始,我们就认为韩华提起的诉讼在法律和技术上都毫无意义,韩华显然是在试图破坏创新,阻拦我们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