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00494):私有化决议案于法院会议上已获计划股东批准

30213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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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利丰(00494)发布公告,有关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利丰有限公司私有化,于2020年5月12日,批准该计划的决议案于法院会议上已获计划股东批准。

批准并使生效透过注销计划股份削减已发行股本的特别决议案,以及将因注销计划股份产生的储备用于向要约人配发及发行相等于被注销计划股份股数的新的股份(入账列为已缴足),从而同时恢复公司已发行股本的普通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已获股东批准。

待该计划生效后,预期股份自2020年5月27日下午四时正起撤销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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