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监管规定,兆丰国际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700万港元

12531 5月7日
share-image.png
孟哲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7日,香港证监会表示,谴责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兆丰国际)并处以700万港元罚款,原因是兆丰国际在销售集体投资计划方面存在内部系统和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在接获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转介后就此个案展开调查,发现兆丰国际在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间向客户销售集体投资计划时,未有实施充足而有效的系统和监控措施。

相关阅读

香港证监会和联交所:有关在公共卫生事件下刊发业绩公告联合声明的进一步指引

3月16日 | 智通编选

香港证监会:支持香港财政司预算案提出的措施,有助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2月27日 | 彭谢辉

香港证监会:季度内重要发展概述,持牌机构的数目上升6.2%

2月21日 | 彭谢辉

香港证监会:对瑞兴全球予谴责及罚款150万港元

2月17日 | 张金亮

香港证监会:提前撤销瑞银(UBS.US)暂不得担任保荐人的禁令

1月14日 | 张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