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彩控股(01371)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债券持有人( BFAM Asian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及LP )订立债券持有人函件协议 ,据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已有条件同意进一步修订新选择权1债券的若干条款及条件,包括到期日及还款时间表。
新选择权1债券为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发行的港币无抵押可换股债券,于本公告日期,其未偿还本金额为港币1.74亿元( 经不时修订 )。
建议修订为分三期偿还 :分别于2020年11月7日 、2021年5月7日及到期日( 即2021年11月7日 )偿还第三次修订日期未偿还本金额的1 5 % 、 1 5 % 及 7 0 %( 或( 如较低 )将导致未偿还本金额减至零之有关金额 ) 。
根据债券持有人函件协议 , 作为新选择权1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的唯一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应指示受託人同意建议修订并签订第三份补充信託契据。建议修订须待订立第三份补充信託契据后方可生效。
于2020年4月23日及自新选择权1债券发行日期起 ,概无兑换股份已被发行。根据换股价及假设新选择权1债券获悉数兑换,公司将发行合共8740万股兑换股份 ,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约8.49 % , 及相当于公司因新选择权1债券获悉数兑换后发行兑换股份而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的约7.83%。兑换股份将根据2019年一般授权而被发行。
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于新选择权1债券获兑换后可能须予发行的兑换股份上市及获准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