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光大控股(00165)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21日,光大绿色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光大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光大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有限合伙合同。根据有限合伙合同,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光大集团及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各自对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亿元(单位下同)。于基金成立后,基金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据了解,基金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倘基金的认缴出资超过50亿元,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超过的部分。有限合伙合同订约方的相关出资额如下:光大绿色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出资1516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约1%;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将出资人5亿元,占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约33%;光大集团将出资5亿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约33%;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将出资5亿元,占截至本公告日期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约33%。
同日,光大绿色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订立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管理人应向基金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据悉,该基金将对绿色环境、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绿色生活相关企业进行投资,该企业为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一带一路相关其他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告称,订立有限合伙合同及基金的投资将为集团带来发展及拓展其资产管理业务及投资组合的机遇。尤其是,成立及投资基金将有助于集团于中央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掘及把握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