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华控股(02213)已与呈请人进行磋商以达成和解

36230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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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益华控股(02213)发布公告,有关清盘呈请,根据香港法律,清盘开始日期之后就公司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除非取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否则均属无效。董事会谨此澄清,清盘开始日期(即提出该呈请的日期)为2020年3月17日,而非2020年3月19日。因此,除非取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否则于2020年3月17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均属无效。

另一方面,公司亦已与呈请人进行磋商以达成和解。公司正在就其就该呈请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与其法律顾问紧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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