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辉化工(01561)公布,公司已接纳公司一家附属公司的两名董事于2016年11月3日的辞任,故此彼等将不再被视为公司的核心关联人士,而彼等分别持有的500万股股份及80.4万股股份(分别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约0.83%及0.14%)将计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因此,1.5亿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25%)由公众人士持有,而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恢复已发行股份至少25%由公众人士持有。
万辉化工(01561)公布,公司已接纳公司一家附属公司的两名董事于2016年11月3日的辞任,故此彼等将不再被视为公司的核心关联人士,而彼等分别持有的500万股股份及80.4万股股份(分别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约0.83%及0.14%)将计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因此,1.5亿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25%)由公众人士持有,而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恢复已发行股份至少25%由公众人士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