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京城机电股份(00187)发布公告,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公司已按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