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通(00062)公告称,该集团于2016年11月2日与新鸿基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新鸿基地产保险订立2017/18保险安排。
根据该保险安排,新鸿基地产保险会为该集团提供保险及有关服务,而根据2017/18保险安排而签订的保单将由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生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的两个年度,该集团就2017/18保险安排应付予新鸿基地产保险的保费总额估计将分别不会超过港币7700万元及港币8000万元。
据悉,该等保单所涵盖或将涵盖的保险种类包括:
汽车第叁者及乘客责任保险和僱员赔偿保险,由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生效,共24个月及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及公司补偿保险,由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生效,共18个月(统称2017/18保险安排)。
于该公告发表之日,新鸿基地产为该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该公司约35.83%股权。由于新鸿基地产保险为新鸿基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新鸿基地产保险为新鸿基地产的联系人,故此成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
该集团的主要业务为于香港及中国内地营运专营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物业持有及发展,以及提供媒体销售服务。新鸿基地产保险则从事保险及有关服务。董事认为新鸿基地产保险熟悉本集团的运作,而其与该集团以往的经验将会提升2017/18保险安排的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