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派1.67港元 新奥能源(02688)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增101.2%至56.7亿元

17124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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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新奥能源(02688)发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该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701.83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15.6%;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6.7亿元,同比增加101.2%;核心利润52.78亿元,同比增加18%;每股基本盈利5.05元,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67港元。

公告称,营业额增长主要受惠于天然气销售业务、综合能源销售及服务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稳健增长。毛利率为16.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毛利率上升主要因为综合能源销售及服务业务及增值业务占收入的比重增加及毛利率提升所致,加上毛利率较低的燃气批发业务占收入的比重下降,抵销了工程安装业务毛利率下降对集团的影响。

据悉,集团的业务在2019年持续稳步发展,中国政府持续推进“煤改气”治理污染,及鼓励发展天然气成为主体能源的力度未减,而各地政府亦积极推动多能互补、提质增效的用供能模式,为集团带来庞大商机。

凭藉团队强大的执行能力,积极开发天然气新用户,以及推动工商用户燃煤锅炉和油、电替代工程,集团2019年的零售天然气销售量增长14.7%至199.24亿立方米,表现继续优于全国增长9.4%的水平。而在非燃气的能源销售方面,年内新投运的36个综合能源项目,加上在运的项目负荷率日渐提升,综合能源包括冷、热、电、蒸汽等的销售量大幅增长137.2%到68.47亿千瓦时。

此外,我们所提供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不单为集团带来可持续的收益,同时也成功为客户减少能源消耗超过22.74万吨标准煤,降低了108.91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为区域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重大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集团继续抓紧了行业整合的契机,年内成功收购宣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附属公司,获得了8个位于安徽和上海的优质燃气项目。同时我们也拓展了7个位于山东省的项目,进一步加强集团于该经济发达、用气需求庞大地区的布局。通过以上策略性联盟并购及其他新经营权的获取,全年合共新增了30个城市燃气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团在中国运营的城市燃气项目合共217个及综合能源项目98个,遍布22个省市及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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