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产(00845)公告称,于2016年10月31日,要约人知会该公司,由于其需更多时间作最终筹备以取得可能私有化所需资金,于2016年10月30日,要约人向执行人员提交将最后期限延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请。
据董事会向要约人所了解,自确认或否认要约意向裁定作出以来,可能私有化已取得重大进展,可能私有化建议的重大条款均已作实。故此董事会对要约人的期限延展申请及期限延展并无反对意见。
公告称,于2016年10月31日,执行人员已表示其将同意将最后期限延至2016年11月30日。要约人及该公司均了解,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期限延展为最后一次,而执行人员将不会就最后期限的任何进一步延展授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