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交通(03399)公告称,2016年10月31日附属公司广东新路广告(作为承租人)与粤运投资管理(作为出租人)就租赁新租赁物业订立新租赁协议,年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
于2016年10月31日,该公司(作为供应商)与粤运投资管理(作为採购方)订立供应协议,据此,该集团将向粤运投资管理供应便利店商品,年期自2017年1月1 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
据悉,该集团根据供应协议向粤运投资管理销售便利店商品乃于日常一般业务过程中作出。订立供应协议有助该集团自相关上游供应商大量采购便利店商品,整体降低本集团采购成本。同时,有利于本集团便利店业务的培育与零售网路的扩张,有利于带动本集团小件快运、网路售票等相关业务的协同发展。
公告称,由于该公司与交通集团及其各自附属公司及联系人于现有协议各现有协议的现有年期将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1)太平立交总协议;(2) 救援服务委托总协议;(3)信息系统服务总协议及(4)智能交通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总协议的订约方均已同意就相关协议及其他配套服务总协议额外续期三年,由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
于2016年10月31日,粤运投资管理(作为出租人)与该公司(作为承租人)就租赁租赁物业及粤运大厦27楼订立租赁协议,年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于2016年 10月31日,粤运投资管理(作为委托方)与运兴物业管理(作为受托方)就提供委托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物业管理委託框架协议,年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