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股份(00033)接获法院第二法令

16257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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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云铜股份(00033)发布公告,兹提述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的公布,内容有关法令。诚如该公布所披露,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法令,法令将将一直有效直至提讯日(即2020年1月10日)(包括该日)。于2020年1月9日,法院颁令(第二法令,连同法令统称“该等法令”)如下:

1.陈静芬法官于2019年12月19日颁布的法令将持续至审判或颁布进一步的法令为止;

2.允许第二至第六被告于第二法令发出日期起28日内提交并送达进一步非宗教式誓词,以支持彼等于2019年1月7日发出的传票(「被告释放传票」);

3.允许原告及第一被告于其后28日内提交及送达反对的非宗教式誓词(如有);

4.允许第二至第六被告于28日内提交并送达非宗教式誓词以作回应(如有);

5.未经法院许可,不得作出其他非宗教式誓词;

6.谨定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10时正在陈静芬法官面前就原告于2020年1月6日发出的传票举行聆讯,而被告释放传票将被撤回;

7.被告释放传票以及原告于2020年1月6日发出的延续禁制令的传票,将于向法庭谘询意见后押后至待定的聆讯日期,并预留三小时辩论;及

8.原告于2020年1月6日发出的传票及被告释放传票的讼费将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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