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秦港股份(03369)公布,2020年1月2日,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
冀09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 被告沧州渤海港务共支付原告中建六局涉案工程款人民币1115.86万元;
2、 以欠付工程款人民币1115.86万元为基数,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被告沧州渤海港务支付原告中建六局75%的资金占用损失。
公告称,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98万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中建六局承担人民币21.73万元,被告沧州渤海港务承担人民币7.74万元。
公司已对该案在2017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3386万元。由于该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且沧州渤海港务已决定提起上诉,暂无法判断该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