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00670)公布,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002号”文核准,公司作为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3亿元(含10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
据此,公司拟于2016年10月24日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该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
该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5+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两个品种间可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