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津津燃公用(01265)发布公告,公司已获天津燃气(于公告日期间接持有公司12.98亿股内资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0.54%)的直接控股股东天津能源告知,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就整合天津现有的能源资源所提议的重组,天津市国资委将向津投资本(一间由天津市国资委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转移其于天津能源的全部股本权益。
天津能源将会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内部转移。
紧随内部转移完成后,津投资本将成为天津能源的直接控股公司。天津市国资委仍为天津燃气所持内资股的最终实益拥有人。
根据收购守则,内部转移(倘落实)将导致津投资本须根据收购守则第26条对公司全部股份(津投资本及其一致行动方尚未拥有)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津投资本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提出申请,及已获其授予豁免津投资本可能因内部转移导致须根据收购守则第26.1条对本公司提出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