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珠医药(01513)公告,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公司投资者,同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本规划期内,公司若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8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在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下,若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且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发放股票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按年度实施利润分配,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决定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中期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