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因没有公章致中期票据无法分发予持有人

23437 5月12日
share-image.png
陈荣逸

山水水泥(00691)12日发布公告称,有关金额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下同)、年利率6.2%、于2017年5月12日到期的中期票据(14山水MTN002中期票据),已到期的应付利息约7440万元。该利息已于2016年5月12日汇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公告指,14山水MTN002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司,上述已支付利息因公司未持有已作废的山东山水公章,而无法分发予14山水MTN002中期票据的持有人。

公司称,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向股东及公众告知上述事项的进展。


相关阅读

山水水泥(00691)澄清已授权山东山水使用一枚新公章

5月5日 | 安琪儿

山水水泥(00691)称俩前董事未遵循法庭颁令

4月26日 | 安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