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895)公布,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工程(三期)项目(沿海固废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营,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为9年,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沿海固废,沿海固废项目实施主体)持有的土地进行抵押,为前述贷款进行担保。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审批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