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哈尔滨电气(01133)公布,该公司与华融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华融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电机公司10.37%、锅炉公司5.22%及汽轮机公司26.96%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该公司以现金购买,购买价格合计约人民币4.33亿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该公司已支付约人民币2164.13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份。
于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公司将分别持有电机公司、锅炉公司及汽轮机公司100%、97.30%及97.87%的权益。
公告称,购买股权有利于该公司适应市场变化和改革发展需要,整合要素资源,发挥事业部市场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标的企业向成本中心转型;有利于提高标的企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以及有利于增厚公司权益。
据悉,电机公司主要业务为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水轮机等产品的制造与相关咨询、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锅炉公司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汽轮机辅机、锅炉辅机、电站阀门及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核能电站设备及供热设备和石化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等。汽轮机公司主要业务为电站汽轮机、核电汽轮机、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等产品的制造、安装调试、检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华融公司最初购买其持有的电机公司10.37%、锅炉公司5.22%及汽轮机公司26.96%股权的成本分别为人民币7357万元、人民币3897万元及人民币2.3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