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俊集团控股(01013)延长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期限

13201 11月28日
share-image.png
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伟俊集团控股(01013)发布公告,于杜恩鸣离世后,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的职位出现空缺,而公司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数目跌至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10(1)、第3.10(2)及第3.21条规定的最低成员数目。

根据上市规则第3.11和3.23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第3.10(2)及第3.21条的规定后的叁个月内,即2019年11月28日或之前,任命足够数目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适当任命审核委员会。

公司正在全力寻找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鉴于公司已尽最大努力,具有此等背景和经验的潜在候选人并不容易物色。

由于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物色适当人选,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第3.10(2)及第3.21条以及将委任期限由2019年11月28日延长3个月至2020年2月28日,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核委员会主席╱成员的空缺。截至公告日期,有关豁免申请仍在处理中。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伟俊集团控股(01013)委任刘梦熊为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联席主席

11月24日 | 董慧林

伟俊集团控股(01013)附属拟向美国公司出售迷你电网系统 预计合同金额不低于45亿美元

11月24日 | 董慧林

伟俊集团控股(01013)中期股东应占亏损同比收窄7.5%至1263.9万港元

11月21日 | 陈鹏飞

伟俊集团控股(01013)独立非执行董事杜恩鸣已离世

9月2日 | 黄明森

伟俊集团控股(01013)全年股东应占亏损收窄14%至2877万港元

6月26日 | 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