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剑虹集团控股(01557)发布公告,集团预期于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将较2018年同期大幅增加。
亏损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同期确认公司前控股股东New Grace Limited提供的无抵押、不计息贷款(无抵押贷款)产生的非经常性推算利息收入约1461万港元及推算利息开支约274万港元的净影响所致,而本期间仅确认无抵押贷款产生的推算利息开支约288.9万港元。
尽管期内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大幅增加,但公司于期内财务表现有所改善:期内收益由2018年同期的9355.9万港元增至不超过1.30亿港元。期内的毛利由2018年同期的183.5万港元大幅增至不超过800万港元。期内的除税前亏损由1623.5万港元大幅减少至不超过1000万港元,乃经剔除于2018年同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推算利息收入约1461万港元的影响后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