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赛晶电力电子(00580)发布公告,就有关与恒天地产及嘉善恒华订立资本金转为借款协议,先前公告所披露,恒天地产须于资本金转为借款协议年期届满(即2019年10月31日)后向嘉善华瑞赛晶偿还该贷款及其应计未付的利息。于公告日期,该贷款245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应计利息203.35万元仍未偿还。
嘉善恒华应于撤销注册前向其股东退回余下现金,其中嘉善华瑞赛晶有权分得129.59万元(嘉善华瑞赛晶余下现金)。嘉善恒华未能向嘉善华瑞赛晶偿还嘉善华瑞赛晶余下现金,乃由于其银行账户已注销。偿还嘉善华瑞赛晶余下现金的责任转至恒天地产,主要用于抵销该公告所披露嘉善恒华向恒天地产借出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的应计利息。
于公告日期,恒天地产将予偿还总金额(即该贷款及其应计利息以及嘉善华瑞赛晶余下现金)为2782.94万元(未偿还贷款)。
于2019年11月14日,嘉善华瑞赛晶(作为贷款人)及恒天地产(作为借款人)订立资本金转为借款协议的结算协议,内容有关未偿还贷款的结算安排,贷款额为2782.94万元,恒天地产须按8.3%的年利率支付未偿还贷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