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佳景集团(00703)发布公告,于2019年10月28日,该等卖方(即佳进及添胜,均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卖方担保人)、买方周罗洪、佳胜与横琴公司(作为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买方拟以现金代价人民币3亿元购买佳胜的全部股权连同相关股东贷款。
公告称,佳胜持有于中国大陆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横琴公司,其唯一资产为该物业,其位于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产业园。该物业由东面的环岛东路横跨至西面的子期南道,并由南面的香江路横跨至北面的濠江路。该物业的占地面积约为1.99万平方米及可建筑楼面面积合共约为4.98万平方米。
买方为55岁的澳门本地居民。彼积逾20年中国澳门及中国大陆众多城市的物业投资及投资控股经验。彼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兼董事,该公司自2003年以来从事中国大陆的物业开发。
出售事项完成后,预期集团将取得未经审核估计总亏损约9820万港元。公司拟动用出售事项的销售所得款项净额约3.188亿港元,其中1.5亿港元用作偿还其银行借贷及8000万港元用作为食物及餐饮业务开设新餐厅/店铺提供资金,而余额8880万港元则用作营运资金。
据悉,尽管出售事项代价人民币3亿元较仲量联行的估值折让约20%,惟出售该物业更为有利。董事认为,出售事项让集团可即时出售该物业,无需等待更佳要约。董事亦认为,尽管出售事项出现相当大的亏损,出售事项在完成后将为集团产生大量现金流入,并减轻集团开发该物业的进一步资本承担。
随着出售事项完成后带来大量现金流入,集团可减少银行借款,并可运用有关现金流入拨付其食物及餐饮业务,而由于横琴岛的经济发展远逊预期,故此其食物及餐饮业务将继续注重于其现有市场,且目前并无任何进军横琴岛食物及餐饮市场之计划。
由于买方已同意承担有关当局可能就有关出售协议项下该物业开发的延迟及中断所施加的任何责任及罚款,因此董事认为,出售协议的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